落实河长制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15 09:04:52 工作总结范文 我要投稿

落实河长制工作总结

  落实河长制工作的意义在于提升河道的整治质量,加强污染的控制。下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总结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落实河长制工作总结

  第一篇:落实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前阶段“河长制”运行情况

  华工委〔20xx〕19号文件明确各条河道的“河长”以来,大部分机关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均能按照“河长制”管理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行动,履行污染治理调研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河道管理协调员、日常保洁巡查员、问题整改督导员职责,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调查巡查。按照区里“用脚步丈量河道”的要求,多数“河长”开展了踏河普查工作,较全面地掌握了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并加强了日常巡查,特别是区级河道的河长,巡查和调查工作更是深入、细致、具体、到位。

  二是明确对策措施。根据调查和调研的情况,每条河都制订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了治理的具体措施和年度目标。

  三是各方配合联动。工业线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关停了一大批小微排污企业;农业线实施畜禽养殖、水面养殖的清养关停,对箔桩、入河垃圾、沉船进行了全面清理;新农线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改造,去年2个今年5个;环卫站对主要河道沿线的偷倒垃圾进行了清理;城建线对主要河道沿线全面开展了违章整治,对船屋进行了清理,加强了境内建筑工地泥浆水的监管;社事线对沿河餐饮行业进行了整治;各村居有效落实了河道保洁责任。

  四是协调整改问题。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数河长能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与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协商,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协调解决了沿河违章拆除、废弃箔桩拔除、过季瓜棚拆除、沉船船屋清理、入河垃圾和岸边垃圾清理、偷漏排查处等一系列问题。

  五是主动跟踪督查。许多“河长”发扬“钉子精神”,对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的问题实施跟踪,如个别建筑工地偷排泥浆水和污水、个别企业偷漏排生产废水、个别企业职工宿舍直排生活污水等行为得到了有效处理。有的河长还多次联系区电视台、报社、街道广电站一起参与河道巡查,强化媒体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断面水质方面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水质断面监测结果较差,离区里下达给我街道年度内消灭32个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的任务距离很大,到目前可以说进展不大。这从5月份的水质断面检测结果分析可以得知。5月份检测有效断面74个,Ⅴ类水质断面16个,比1月份的33个减少了一半,这说明在一定范围内治水工作是有成效的;但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了50个,比1月份增加了10个,说明部分河道的污染情况在加重(西蜀阜直江、岩塘江、华墟直江、北娄、新娄、野猫畈生产河、和尚娄、葛家娄等河道水质逐月呈现下降的趋势),其余40个断面的水质年初至今没有大的改善。6条区级以上的河道,断面水质忽高忽低现象突出,有的从1月份的Ⅴ类或劣Ⅴ类跳到4月份、5月份的Ⅲ类、Ⅳ类,有的又从Ⅲ类、Ⅳ类变到Ⅴ类或劣Ⅴ类,再仔细分析一下,发现这些河道沿线或上游均分布着大量的工业企业,水质出现大幅度、不规则的变化,不排除受部分企业偷漏排的影响。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断面水质只是一个表象,是一个现象,“透过现象看本质”,不得不说是因为“河长制”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到位的地方,或者说是“河长”履职不到位的地方。从平时工作和汇报情况看,主要存在5方面的问题:

  一是调查研究不够实。有的“河长”没有很好地执行“用脚步丈量河道”的要求,有些用汽车丈量,有些站在桥上丈量,有些站在地图前面丈量,有些根本没有到过河道现场,到汇报交流前一天,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人在问治水办同志,“我的河道在哪一个位置”;汇报当天,也有人未经请假,缺席汇报会,或许真的是工作忙,但你至少需要请假,或者委托其他同志汇报。无故缺席汇报会,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心中无底,平时对“河长制”这项工作做得很不到位。有的河长虽然参加了汇报会,寥寥数语,可知这位同志平时的工作也是“了了任务”,污染源头没有找准,原因分析不够深入,何谈对症下药。

  二是一河一策不够细。有的“河长”制订“一河一策”也是“了了任务”,原因没有找准,污染源没有找到,制订的对策也就没有方向。有的原因分析没有准确数字做依据、多数是定性的,毛估估的,没有定量的依据,没有按照“问题清单化,项目数字化”的要求制定“一河一策”,措施不够扎实,缺乏可操作性、可考核性,存在应付了事的嫌疑。

  三是协调作用不够强。“河长”的其中一个职能是“河道管理协调员”,但有的河长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大小、不分责任,表格一填,“一股脑儿”往上交,只做“过手财神”,例如“村级河道保洁不及时”这样的小问题,也抛给街道治水办、抛给相关领导,其实有些问题完全可以由属地解决。有的河长怕协调问题,碰到阻力就停止不前。有的河长只管发现问题,只管记录在案,既不协调属地解决,也不向相关领导或职能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如果普遍是这样,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河长制”管理又成了一个形式。

  四是动真碰硬不够多。如:企业偷漏排行为,不光小企业有,大企业也有,光靠环保站去发现问题,肯定会有所不及,需要各位“河长”有动真碰硬的勇气。整治提升的小企业环保设施虽然上马了,效果如何,需要多方监督。中水回用的企业,是否真的在回用,需要经常督查。偷漏排行为非常隐秘,下雨天、节假日、晚上更要加强检查。农业种植业的化肥、农药的面源污染是一个遗漏,全街道还有5000多亩农田,对水质的影响不容忽视。有的工业企业、三产企业的生活污水尚未纳管排放,如何去发现,如何去协调,需要深入的作风。金龙客车的生活污水一直在直排,企业方也主动要求纳管,但区级相关部门在政策上存在障碍,需要我们想办法协调。建筑工地泥浆水仍然有偷排漏排现象,需要加强日常监管。三江大河稽山路桥下凌峰企业占桥为厂,区级河长周树森副区长非常关注,尚需采取有效整治措施。还有不少沿河沙场、煤场、废品收购站存在,一下雨污水流入河道影响水质,需要加大力度整治。

  五是各方配合不够紧。“五水共治”是一项全省性的中心工作,涉及环境保护、农业水利、城乡建设等各线职能,发现问题抓整改,仅靠水利站和新农办一是职能不配套,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全力配合。部分“河长”在前期工作中反映,不同程度碰到街道相关部门配合不积极、甚至推托的情况,导致问题整改、解决速度缓慢。村级主职干部作为二级河长,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视和配合程度也各不相同,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属地职能需要进一步发挥。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强巡查。各级河长要严格执行“用脚步丈量”河道的要求。污染源务必查清,查实,查明,查彻底,要用数据说话。一旦出现水质污染情况,除排查本区域污染源外,还要排查周边河道,甚至追溯到上游,跨区域进行排查。区委常委、区纪委金水法书记是杭甬运河的一级河长,5月27日在巡查杭甬运河的同时,巡查了钱清镇、华舍街道范围内的所有支流,这种做法值得各位河长借鉴。

  二是强对策。按照“问题清单化、项目数字化”的要求,完善“一河一策”方案,每月根据断面水质检测结果,开展对比分析,排查水质变化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落实措施开展治理。

  三是强执法。环保方面,要按照偷排的规律,特别是关注下雨天、节假日、晚上等重要时间段,主动出击,加强检查;要重点关注低小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用到水,是否产生液体,拥有中水回用装置的企业是否真正在回用。农业方面,要加强面源污染的控制,高度关注已关停畜禽养殖是否反弹回潮,要加快沿河小规模畜禽养殖的清养速度,防止由小变大。生活污水方面,在完成区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的基础上,重点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和三产企业的接入。城管和土地管理方面,要加大力度,加快沿河违章的拆除速度,全面清除沿河废品收购点、煤场和沙场,清除非法占用桥下空间的堆积物。

  四是强协调。各级“河长”要敢于协调,发现问题要积极与街道相关职能办公室和职能部门协调对接,取得支持。街道相关各线、各办、各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介入处理各级“河长”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做到不扯皮、不推诿,敢落实、敢担当。

  五是强制度。明确街道班子成员一周一巡查,街道其他一级河长一周两巡查,村级二级河长一周三巡查的要求。建立“河长”巡查工作记录制度,建立“河长制”管理重大问题拟办派遣制度,建立“河长制”管理抽查制度,建立“河长制”管理问题派遣办理督查通报制度。督查职能由街道纪工委和党政办联合执行,履行“河长制”情况和问题派遣办理落实情况,与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第二篇:落实河长制工作总结

  认真学习,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初步形成昭化区落实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拟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总河长,设立总河长办公室, 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为水务局。构建区、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提出了水资源保护、河湖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细化实化了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水务、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业务和技术指导。

  河流摸底,建立名录。摸清辖区内河流基本情况。昭化区境内主要河流共16条,均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其中省管河流1条(嘉陵江),市管河流2条(白龙江、南河),县级河流13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5条,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1条。拟以16条河流为基础、覆盖境内所有溪沟和湖库开展河长制工作。

  强化治理,一河一策。坚持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绘制现状图,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对江河湖泊,要强化水功能区管理,突出保护措施,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维护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对河道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要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严禁侵占水域空间,整治乱占滥用、非法养殖、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活动。

  加强宣传,严格考核。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在“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上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氛围。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第三篇:落实河长制工作总结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嵩等局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听取了昆明分局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

  会上,分局局长肖林首先汇报了近年来昆明分局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河长制”工作与水文深度融合的一些思考及建议。

  听取汇报后,高嵩对昆明分局在“河长制”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他强调,“河长制”工作是给水文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水文如何在“河长制”工作中找准位置,发挥优势,积极作为,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新挑战。他要求:一是基础建设方面,根据需求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技术支撑的权威性;二是对外服务方面,要积极为防洪减灾服务,增强在昆明市蓝线管理方面的作用;三是行业管理方面,要找准“抓手”,在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加大水文在“水资源保护”、“高原湖泊”、“水生态”方面的作用;四是要围绕滇池治理,高效发挥水文在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测方面的作用,努力创建河道排污口监测体系,保障在入滇河道管理体系中起到积极作用;五是借势发展,努力在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激励机制体制发面得到全面提升。

  最后,省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就“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讨论。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分局在“河长制”工作中主动作为的信心和决心,为水文融入“河长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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