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效能监察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28 17:14:04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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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效能监察个人工作总结

  2014年的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委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开展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使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呈现出良好的局面。

最新效能监察个人工作总结

  一、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展监督检查

  (一)开展对中央和省、市关于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四到位”措施,加强对项目立项、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的监管。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机制到位。实行区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责任制和项目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制,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继续督查一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成立了由区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扩大内需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单位职责。每月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一次督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及时全面掌握全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通报。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到位。一是制定《夷陵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对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内需项目,严格按照规划、立项、可研、初设、施工设计的程序进行项目审批。实行业主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等制度,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三专”(专帐、专户、专人)管理。二是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后评价办法,明确评价依据、内容、程序、方式和标准,用制度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公开制度,对公开的时间、形式、具体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四是建立廉政责任制度,强化效能监察惩处和行政问责机制建设,督促项目主管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立项、申报、审批以及资金拨付、使用等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出廉政承诺;督促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业主签订《廉政保证书》,工程发包方与承包商签订《廉政合同》。对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强化过程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1、将信息公开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在项目决策环节,公开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在项目审批环节,公开项目规划、立项、审批、用地管理、环境评价、决算验收等环节信息。在项目执行环节,公开工程建设单位资质以及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功能等方面信息。在资金管理环节,公开项目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在绩效评价环节,公开前期投资评审情况及工程结算结果、工程竣工验收结果及相关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将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围绕投资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围绕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行其是,弄虚作假等行为;围绕项目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使用效果是否满足社会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豆腐渣”工程;围绕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滞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围绕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是否客观公正加强监督检查,严防评价结果失真。

  3、将责任追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对在项目申报和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随意变通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重大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予以追究,除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于咨询、设计、监理、承包商等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和处理。

  四是扎实开展整改,措施落实到位。2014年,区扩大内需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项目前期审批手续、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了8次全面检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20多次,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分解到城建、环保、旅游、水利、文化等行业部门,召开了4次督办会,对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的有关部门进行问责,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二)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精神,督促相关部门拟定了夷陵区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结合宜神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加大以黄花乡为重点的建材工业园内大气污染、石材加工业以及宜神公路沿线工业企业的综合整治;对沿江沿河危化及化工企业环境隐患进行了督察;加强对夷陵区内宜巴高速等重点工程的环境监督,督促其履行环保义务和责任;开展畜禽养殖业的综合整治;加大对排污者持证排污的督查力度;加强核与辐射的安全管理,确保全区核与辐射安全运行。全区全年共发保障群众健康出整改通知书40余份,处罚决定书 6 份,罚款11.7万元。保障了群众健康。

  (三)开展对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以卫片执法检查和“6.25”土地日为契机,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活动。并对2009年9月30日前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核发划拨决定书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对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为规范土地管理,提请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土地管理问责制的通知》,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国土资源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预防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纪犯罪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决定》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无证勘探、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1起,制止各类违法行为60起,下达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0份,罚没收入29.86万元。集中开展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清理行动,下发闲置土地清理通知10份,发布公告3份,切实规范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四)开展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4〕4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清理和纠正了与精神不相符的问题。督促区直各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遏制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二、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和“七查七治”的要求,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落实排查责任,认真组织各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等深入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工作,本次共排查出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建设项目550个,对排查出的43个项目的92个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分类处理,对突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16份。制定牵头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整改措施,对梳理出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整改到位,截止9月底,排查出的43个项目的9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我区被确定为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三个试点单位之一,明确了全区项目信息公开试点单位,建立了信息公开平台,制定了信息公开目录,培训了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全区13个试点单位2014年以来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均在夷陵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公示,并实行失信惩戒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解决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变更合同和设计、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问题,我区采取“十条”综合监管措施,即建立企业信息档案、建立随机抽取制度、实行资格后审制度、实行中标公示期备案制、全面推行拦标价制度、实行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推行招标文件“双审制”、推行“三位一体”联合监管体制、加强标后监管、实行企业不良记录公开和不良行为惩戒制度等得到了各级的高度肯定,并作为我区2014年“十个全覆盖”工作创新项目向省纪委申报。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决策“变通”、执行政策“变样”、土地“变性”、规划“变更”、工程量“变多”、土地容积率“变大”、工程代理机构“变向”、监管“变调”的“八变”行为,制定出台了《夷陵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预防“八变”的配套制度。

  我区既注重整体推进,又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务求取得实效。我区建立了查办案件协调配合机制,各级治工办普遍设立并公布了专门的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各级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密切配合,集中突破了一批案件。

  三、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社会和谐开展监督检查

  (一)开展提高行政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着力点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对全区40个具有审批职能的区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全区本级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19项减少到208项,减少了111项,减少比例达35%;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4608天压缩到1246天,压缩了3362天,压缩比例达73%;审批环节由再造前的847个减少到677个,减少环节180个,减少比例达21%,顺利完成了区委区政府要求的“减百压千”清理任务。

  二是以便民服务网络建设为抓手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实现区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全覆盖。组织专班对乡村两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进行指导。目前已实现了区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全覆盖”,基本实现了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受到群众的好评。

  三是以建立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为载体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监督渠道和手段。在区纪委监察局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服务大厅建立了电子监察系统,做到了前台服务,后台同步监督,有效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使审批项目在内部网上得到了有效监管。

  四是以政务公开为纽带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政务运行透明度。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清理、规范、完善了政务公开目录,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网站、报纸、电视等形式全部公开。全区323个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全部公开,公开面达100%。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已基本实现政务运行到哪里,公开就延伸到哪里。

  五是以“争创满意机关”活动为依托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以 “转变服务方式,打造服务品牌” 为主题。对全区机关按照“创优意识强、工作作风实、服务质量优、工作业绩好、群众评价高”的标准评选最佳满意机关、满意机关和不满意机关。健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权责关系,规范问责行为。解决政风方面制约和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了政府执行力建设。

  (二)加强了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展了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城乡低保金、移民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等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了专项清理,坚决纠正和查处了挤占、截留、挪用财政性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监察建议。

  (三)抓好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督促安监部门强化日常执法,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安全执法行动,全年共检查单位和项目883家,提出整改建议834项,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严格依法依规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对今年发生的7起工矿商贸事故进行了严肃查处,落实了责任追究。

  2014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提升效能监察、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手段,为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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