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17 19:05:10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2x08年,政策法规工作在市局党组和省局政策法规处的正确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按照市局党组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狠抓各项工作的完成,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政策法规工作总结

  一、加大力度,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新进展

  (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据统计,2008年全市共收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407项,其中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12项,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审批15项,对增值税发票最高限额的审核380项,受理许可407项,准予许可407项。4月份,协助市监察局和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做好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在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安装了摄像头,接受有关部门对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的监督。

  (二)加强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并将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省局备案。对各县区局报送备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会同各业务科室进行审查。今年我科对市局制发的《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的补充通知》、《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网上认证系统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意见》、《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

  水泥等产品进项抵扣管理的意见(试行)》等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会签。

  (三)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会议,部署创建活动下阶段工作。选取了两个创建活动出色的单位参加省局评选,其中直属税务分局获得了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称号。在全市国税系统范围内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两个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项目,并根据省局的工作安排开展“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下发了“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实施方案。12月,对各县(区)局、直属机构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均按照要求开展了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依法行政标兵”竞赛工作方案,直属分局和湘东区局率先开展了“依法行政标兵”竞赛活动,制作了“依法行政标兵”流动牌,每季度或每半年评选一次“依法行政标兵”,并将根据评选结果向市局推荐参加全省“依法行政标兵”竞赛人选。

  (四)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市局各业务部门人员与司法局等20余家单位一起,在市八一东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接受市民有关税收问题的咨询,解读各项税收政策,并向市民散发办税服务指南、税收法律责任、税收优惠政策多种税收宣传手册,宣传税收法律知识,普及纳税权利义务观念。

  (五)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5月,配合市局信息公开工作,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省局及市局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计85个,按照要求整理出来,已在网上公开,接受监督。

  二、落实责任,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一)保障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顺利运行。一是加强了日常监控,完善了预警功能。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监控,及时通知各县区局修改出现的过错。对不能预警的“税务登记证件按期审核发放率”,开发了查询脚本,可提前十天反映即将逾期的待发放信息。二是组织开展了检查调研,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5月26-30日,对各县区局、直属机构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根据检查和调研结果,制定下发了《萍乡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加强了数据分析,做好了系统维护。每月下发执法通报,针对出现的过错进行分析,要求各单位切实整改,加强管理。4月份开展了对开发区分局的系统初始化工作,填制了初始化模板,并于5月初录入考核子系统,保证了开发区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顺利上线运行。并要求各单位及时对因人员调整造成的责任人变动进行系统维护,改变系统设置。四是开展培训,加强学习。2月份,利用春训的时机,开展了系统培训讲座,进一步熟悉了系统考核指标,学习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1-11系统运行平稳,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过错数量大幅度下降,今年1-11月份全市过错数为29条,较之试运行阶段下降

  98条,从2007年11月份的92条过错,下降到今年平均每月2.6条过错,降幅达到97.17%;二是执法正确率不断上升,由试运行阶段的99.53%,提高到正式运行阶段的99.99%。

  (二)做好了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2008年根据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的考核结果,通过日常各项检查和政策监管,对执法岗位人员进行了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对发现的问题,一律按照《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试行)》以及《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追究。今年,共对452人次进行了考核,其中440人次评议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12人次在60-89分之间,发放评议卡2366份,收回2366份。经考核对22人次进行了经济惩戒,金额为1920元,对7人次进行了行政惩戒。

  三、跟踪问效,督促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一)贯彻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全市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共计196人 ,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有192人,被企业吸纳4人;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金额3840元;全市共有146户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免征增值税30.12万元;其中下岗失业人员有82户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免征增值税3.8万元。

  (二)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按照省局的要求,落实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不断加强调研,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把握税制运行和税收政策执行的状况,及时反映税收执法过

  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和重大税收政策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促进税收政策和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税收决策民主化提供依据,今年共撰写和报送 4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简报、2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和1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上报省局。

  四、把握重点,认真抓好执法检查监督

  (一)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7月30日至8月14日,与政策监管合并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对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征收管理、税收政策审批和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意识和依法治税水平,为迎接审计署专项审计调查做好了准备。

  (二)迎接了省局重点执法检查。10月19日至28日,省局执法检查组对市局机关及直属机构进行了为期十天的重点税收执法检查(监察),法规科作为牵头单位,全程陪同执法检查组的检查工作,联系各被检查单位和科室准备被查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了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组的检查意见反馈到被检查单位,使执法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抓好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落实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了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行为的监督,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围绕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执法程序三个方面,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审理质量。今年,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市局稽查局提交的萍乡市开元冶金工贸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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