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时间:2022-04-25 09:54:52 学习总结 我要投稿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精选10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马上将其记录下来,这么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精选10篇)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篇1

  转眼之间,我参加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法理学》的学习已经快一学期了。

  学到了什么?我不敢肯定,只是多少有一些想法……

  整个学期,通过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课堂上老师的讲解,东台电大老师面对面的辅导,我对“法”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或许这种认识是肤浅的。

  总有一种感觉,理论的东西,就像蒙娜丽莎,你看着她的时候她不笑,一转身她就笑了。美术老师说那是因为达芬奇把她的笑画在了阴影里。起初对“法”的理解,也一样。

  法理,刚接触的时候,觉得枯燥乏味,但内心又有一种丢不开的偏好感觉。法理,也是理论。理论就是理论,就是美,没话说,就是给人很多希望。于是也能体会为什么有的学者一辈子搞理论,还痴迷其中,怡然自得呢!不过有时候联系一下现实,那些飘起来的思绪就被泼凉了,心也沉了下去了。我在想,这是我的悲观,还是现实的灰暗;是理论映衬的效果,还是理论和现实的碰撞才让我们产生了一种社会责任感?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想想还是从法理学入手,慢慢领会!

  通过这一学期对《法理学》的涉猎和整合,我在这里知道了:法学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其他法学思想、法的类型、法系、法治的概念……初步了解了“法学和法理学、法的一般原理、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法的创制、法的实现”;加深了解了“法治与法制、权利论、法律文化、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规范、法律适用……”

  对此,我首先从整体上有了一个宏观的对法的认知,进而简明扼要地理解了一些法的基本概念。这是电大开放教育《法理学》授课中一种很好的对“法”和“法理”的启蒙教育。

  以上仅是我在学习《法理学》中吸收并总结到的综合之后的观点,但难免也少不了很多偏颇。有不妥之处,恳请老师和同学们雅正!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篇2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安定性的价值;第二,正义性的价值;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

  法理学学习心得3篇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

  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轻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该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律,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我明白了很多,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我们为什么要维权,不仅仅因为经济利益。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们不但但生活在经济利益的世界里,我们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义,大量的“一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求的。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篇3

  《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然后再采取适当的方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总结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必须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提供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可以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内容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内容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特别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学进阶》。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秋菊打官司》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看十七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可以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

  周末的阳光下,尤其是深秋的暖阳,忽然就催发了以上的文字。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篇4

  一种道德观念,只有通过千万人的道德实践,才能蔚成风尚,成为改变社会风貌的强大力量。

  知易行难,行重于言。道德实践是培养良好道德观念、形成文明道德风尚的根本途径。只有通过道德实践,才能把外部的道德教育转化为每个公民内在的道德品质,才能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切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把“八荣八耻”的要求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贯穿到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我们才能使“八荣八耻”变成人们的行为准则和习惯,成为所有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只有着眼于基层,使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富有吸引力、感染力,“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才能更加深入人心,内化为人们的道德追求,更加坚定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造就良好的社会风气。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活动,重在深入人心,重在联系实际,重在弘扬正气。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大气力进行整治,使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旅游出行、文化市场、互联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良风气有明显的改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果。要注重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发挥法律法规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各种评选表彰活动的标准,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更好地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自己的行动,以自己的行动说服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道德观念,要被社会普遍接受和广泛认同,都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实践和传承。要使“八荣八耻”真正深入人心,既要有集中深入的宣传教育,更要靠广泛长期的社会实践。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让十三亿人民锲而不舍的实践,造就一个“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培育出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篇5

  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助,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篇6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以上就是我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篇7

  为了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创设了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为我校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普法学习常抓不懈、努力实现法律素质的新提高

  1、加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

  利用例会,主题班会学习时间,主要学习《交通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安全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采用集中学习、、法制讲座等学习制度,确保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组织学生参加法律知识测试等。

  2、加大法制宣传与整治力度

  组织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法规,加强道德德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言行。加强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与青少年保护条例的宣传;开设法制讲座,请派出所指导员来校讲课,题目是《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

  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陈出新,积极探索普法教育新途径

  1、大力开展传统形式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学校广播、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观看录像、开座谈会、讨论、培训、讲座、写心得体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教师法制学习。通过黑板报评比、主题班会、文艺表演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学生的守法、用法意识,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

  2、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出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特别是加强《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3、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形式

  结合本校特点,制定相应的法制教育计划和学法内容,使学校的普法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起来。利用学校多媒体设备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指导,做好典型经验的推广总结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典型,提高辐射作用,形成一种学习典型、争创先进的良好局面。

  三、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抓实抓好,切实促进办学水平新提高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坚持实行执法责任制,制订了各条线、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制度,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控制乱收费、乱办班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及教代会的监督机制。本校被评为校务公开先进学校。

  2、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使我校的青少年犯罪率始终为零。

  3.坚持做好行为偏差生的帮教工作,把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和转化帮教集合起来。采取结对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转化工作,切实控制在校学生案发率,力争青少年学生刑事案发率为零。

  4.加强学校安全,建立了学校安全报警系统,加强防范,使我校的案发率降到了最低。从而保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将是我们当今乃至今后普法工作的重点。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普法工作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更加认真履行我们的义务和责任,及时学习和总结好的经验,不断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抓紧、抓细、抓实、抓好每一项工作,不断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努力争创依法治校先进校。

  同学们通过一个又一个深动的法制教育活动,逐渐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篇8

  “学而不厌,悔人不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每当我读到像有关读书的格言,不禁思绪万千。因为我非常清楚,人类的知识是从书籍里得到的,如果我们不读书的话,就会被别人嘲笑,也会被别人说跟不上朝代,可若是读的书里面的内容不好的话,那么就会使你走上绝路,而读的书好的话,不但可以得到经验,而且还能够长到更多的知识呢!

  在我国的历史上,有许多的爱读书的人,如鲁迅、冰心……这样的作家都是因为爱读书,所以才有所作为的。而我也是一个酷爱读书的小书迷哦。现代的名著已经差不多快要被我读完了,因为它们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我了。还记得有一次,我一直吵着妈妈要去书城看书。终于妈妈被我的说服了,就答应我了。我和妈妈来到书城,我就以兔子般的速度跑上了三楼,来到三楼,我就当妈妈是透明的一样,根本就不理会妈妈。我找到了我一直梦寐以求想读的一本书《格林童话》,我拿着书坐到一个非常好的位置坐下来打开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可是忽然有人打手机说要妈妈去一趟书城外面。妈妈说叫我在这里等着,不要走开了。我说:“嗯。”我继续看着,一连看了两个小时,可是我觉得那个地方很吵,就移到另外的一个角落。妈妈来了以后,在原来的位置找不着我,就着急了,可是还是找不到,就到二楼的地方等我(因为那里是唯一的出口)。我读了很久,终于将那本读完,我合上书,吞了一口唾沫,好像将所有的'知识都吞进肚子里了。我站起身来,双腿发软,才知道我已经读了四个小时了。我猛然想起来,妈妈还在等着我呢。我到二楼找到妈妈,就和妈妈一起回家了。虽然妈妈再家里数落了我一顿,可是我还是觉得很值得,因为我又得到了知识。

  我爱书,可我更爱读书。让我们人人都拿起书来,吸取人类的营养精神吧!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篇9

  时间无情的在我们年轻的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不知不觉间,学习法理学已经半个学期了。在这段时间里面,伴随着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的变化,使我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充满了迷茫,显现出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

  就在我处在迷茫时,它走入了我的心间。它就是法理学。它就像朋友一样帮助我,像我的父母一样疼爱我,像老师一样关心我。在这盏明灯的指引下,我走出了迷茫期,大步迈向充满阳光的大道。

  在正式上课之前,我预习了法理学这本书,竟然有些看不懂,里面大都是一些理论的内容。后来听了张老师的课逐渐明白了法理学是“法学”研究中的一门科学。对国家制定“法律”进行“理”的研究,即法律规范的合理合法性,也就是说国家在制定出台具体的法律规范时,应当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这些原则和精神同公民认知、社会现状息息相关,当今社会主要体现法治和民主的精神。学习法理学应当要与实践相结合。

  法学的研究的学科都研究法或法律现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其他法学学科的不同之处在于,法理学研究的是法或法律现象的一般性问题,而不是法或法律现象某一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在我国法理学的研究范围概括为:法的本体论、法的历史论、法的运行论、法的关系论、法的价值论等五论。法理学的功能有:

  1、法理学是法学的入门与向导。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属于理论法学,它提供的不是具体的、实用的知识,而是抽象的、基础的理论,如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这些基础理论不仅为法学的其他学科提供了入门的知识和理论,也为法学的其他学科提供了理论的指导。

  2、法理学能启蒙和传承法律精神。在法学的所有学科中,法理学是最具思想性的一门,它是以启蒙和传承法的精神与理念为核心的。

  3、学习法理学可以培养与训练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所特有的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必须具有的职业技能,而法理学中承载着培养与训练人们法律思维方式的功能。因此,学习法理学的意义非常重大。

  我认为学习法理学时应该注意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不然容易步入学习法理学的误区。

  上法理学的课程时,老师讲得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并在讲课期间插入一些例子,使我在课前预习不懂的问题在老师授课时迎刃而解,对法理学的学习信心更大了。我相信在老师的悉心教导和同学们认真听课下会在法理学这方面有更深的造诣。

  我为能掌握这种实用的思维工具而骄傲,我应该好好学习法理学知识。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篇10

  三天的培训,收获颇丰,体会多多,主要有:

  体会之一:

  法理学课程在法学本科专业课程中的地位得以提升,成为法学教育人才培养中的重中之重,对于我们多年从事法理学教学的教师来讲,既高兴又有压力,同时感到责任重大。终身学习和不断改革成为今后教学工作中永恒的主题。

  体会之二:

  反思多年来教学经历,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法理学教学理念仍显落后。法理学教学在整个法学教育中具有基础性、必要性和哲理性三个方面地位和功能。原先法理学教学改革中的基本取向是基础性认识充分、必要性重视不够、哲理性基本忽略。在法理学教学中体现为:其一法理学教材及体系中有关法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概念的内容多而杂,但有关法“理”的论述、论证少而不深刻;法理学教学中有关知识概念传授和识记多,而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和方法掌握应用少;其二,在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关系上重视部门法教学,而轻视法理学教学;重视法理学对部门法学的统帅作用而轻视法理观点在法律实践中的进一步认识和说明;重视法理对法律实践的一般指导,而忽视法律实践的法理提炼总结。其三,片面认为法理学是专业基础课,应主要讲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知识,忽视了法律理念和法律精神的传播,及法律哲理阐释和法律思维方式的养成。

  2.法理学教学内容更新缓慢。主要表现在四方面:其一,批判性、评论性内容多,而构建性、论证性内容少;其二,翻译介绍性内容多而创新性、借鉴性内容少;其三,概念、书本知识方面的内容多而学习方法、背景知识方面的内容少;其四,纯理论分析内容多,而理论联系实践分析的内容少。从而导致法理学教学缺乏探究性,没有形成法理学教学特色。

  3.法理学教学方法较为单一。尽管近些年来我们尽量结合案例、讨论等方法授课,但师生在教学过程中角色单一、机械,缺乏角色转换和互动氛围,学生缺乏主动探索精神,不利于学生法律人格的培育和法律素养的形成。

  体会之三:探索法理学教学改革路径

  1.重塑法理学教学理念

  法理学教学理念的重塑是法理学教学改革的前提条件。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与之相适应,我们亦应重塑和谐的法理学教学理念,体现为注重基础性、提高必要性、突出哲理性三方面的和谐。注重基础性是指针对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让学生夯实基础,同时不断完善法的本体论、范畴论和运行论三部分内容体系。提高必要性,是指使学生认识法理学是从整体上认识把握法律现象及其发展演变规律所必须的,应使法理学教学成为培养法律人才品格、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理念和传统、批判和创造精神的必要途径。突出哲理性是通过法理学教学重点培养学生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观和方法论,使法理学每一个教学环节的设计都实现做人与做事、知识与能力、继承与创新、社会化和个性化的和谐,充分展示法理学或法哲学的实践魅力;同时通过法理学教学让学生从应然、实然两个层面把握法律的本质、特征、作用、功能,使学生知晓法律的理想图景,明晰法律现实运行条件、机制与实效,充分展示法理学或法哲学的理论魅力。

  2.整合法理学教学体系

  整合法理学教学体系是法理学教学改革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法理学教学体系的重构应具有时代感和前瞻性,即法理学内容要跟上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吸收法学前沿的研究成果,与时俱进,彻底摆脱中国法学中“注释”法学的束缚,及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局限。使法理学内容融思想性、知识性和实践性为一体,既实现益智、强能、完善人格的全面目标,又实现把握法律知识体系、开启法律智慧、传播法律精神、练就法律思维方式的综合功能。

  整合法理学教学体系,首先包括方法体系。在法理学法学方法论的教学体系设计中,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方法论为根本方法,将西方自然法学派的价值分析、分析法学派的规范分析、逻辑分析及社会法学派社会分析的方法、经济分析法学派的经济分析等方法结合起来构建法理学课程体系。

  其次是教学内容体系。将原来一学年的教学安排分解为相对独立的两学期,分别在第一学期和第四学期开设“法学绪论”(法理学上)、第四学期开设“法哲学”(法理学下)。第一学期法理学上,通过本体论、范畴论、运行论和发展论重点让学生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第四学期“法哲学”(法理学下)则突出哲理性教学,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其内容包括:

  1)和谐社会下法理念的重塑。中国传统的和谐理念是将法律、社会、人与自然等综合为天、地以及金、木、水、火、土等,试图以简单的整体型观念来解释相互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社会、自然及各系统内部因素的差分与区别。在继承传统和谐观念精华的基础上,将三者统一在法治环境中,用法律规范协调各系统之间及系统内部的关系,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和谐社会下法本质的新解。法的本质在和谐社会中更多的体现为调节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使其利益表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使法治在利益融突的基础上形成和谐有序的发展模式,最终体现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3)和谐社会下法价值的探寻。在和合文化的背景下探寻法价值的新内涵。

  4)和谐社会下法功能的定位。探寻和谐社会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环节的协调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5)和谐社会下法的发展规律。通过研究法的发展历程,剔除法内在的不和谐因素,以期确定和谐社会下法治建设的方向,促进法的和谐发展。

  3.创新法理学教学方法

  法理学教学方法的创新是法理学教学改革的必要保障。法理学教学要走出通过教师系统讲授法律知识的方法论误区,克服通过简单的政治说教达到树立学生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法律观的教学方法缺陷,树立以法律实践为导向,以法律精神和法律知识的传承与创新为基础,实现法律理论与实践,法律方法与法律能力、法律专业素质与人文素质的和谐发展,全面有效提升“法律人”的综合法律素质。

  经过法理学教学改革的多年实践,我认为可以采用以下一些教学方法:

  (1)突出教学机制的自主性。即在课堂教学中逐步增加讨论时间,减少纯讲授的时间,建立学生的自主学习、主动参与机制。

  (2)开放教学环境和组织方式,完善法理学网站建设。做到学习研究内容开放、学习资源开放、组织活动开放,引导学生通过独立思考和讨论得出结论,养成主动探究的品质。

  (3)引入英美法系国家的诊所教学法,与部门法学教师合作,使学生通过普法宣传、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深化教学内容,练就职业技能。

  总之,法理学教学改革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紧迫的现实课题。我通过培训一定会努力探索并实践法理学教学的改革途径,做好自己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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